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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殡葬服务:今年起五类人群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2013/1/15 9:14:42

        今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山西省出台殡葬惠民政策,政府将免除五类人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该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推进山西省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负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可享受这一殡葬惠民政策的对象包括:凡具有山西省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

        符合条件的对象死亡后选择火化的,政府将免除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各项免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对遗体接运、存放(三天以内)、消毒、火化、骨灰盒(价值200元以内)五项。其中,火化无名尸体产生的各项殡葬费用全部免费。

        丧事承办付费人应持本人居民和免除费用对象的或户口簿、享受救济抚恤等的原件、死亡证明等相关,到免除费用对象的户籍所在地依法注册的殡仪馆,申请办理免除相关殡葬服务项目费用事宜。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在结算费用时由殡仪馆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免除费用,应以逝者户籍所在市、县为划分,实行属地办理。如户籍所在地无殡仪馆,需凭本省范围内火化制式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减免标准按火化地减免标准执行;户籍所在地有殡仪馆但在外地死亡火化的,凭本省范围内火化制式回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办理相关减免手续,减免标准按火化地减免标准执行。“山西省的太原、阳泉等地早已经制定实施了当地的殡葬惠民政策,此次,山西全省制定实施的殡葬惠民政策,不仅为城乡困难群众减轻了丧葬负担,也推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在全省的政策基础上,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扩大免费范围。

        同时,民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惠民殡葬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对惠民殡葬免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挪用、侵占和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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