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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回收:废铁回收者收赃物被判刑
2013/4/16 9:07:22

 

废铁回收者收赃物被判刑

    废铁回收站收售不法分子的赃物是要收到法律的制裁的。
   
近日就有一位废铁回收的从事人员鲍某因为收购赃物而被判为期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罚款2000元人民币。所以,我们旧货回收行业从事人员应该以此为警,千万不能去做这些事情。
   
整件事情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不发份子汤某,王某这两个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又好堵成性。在5.25日夜晚,两个人把钱输光之后。囊中空空,想弄点钱回去继续。两人便决定去码头上偷停靠在码头边渔船中的电瓶。汤某和王某,偷了两个之后,心中想着要偷就偷个很的,一口气把靠在岸边五条船的电瓶全部偷光了。
   
不法分子得手后,里面电话废铁回收站的鲍某。在第二天鲍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去电瓶的藏匿地点。三人商谈一阵,以每个电瓶300元的价格成交。在三人把电瓶搬上三轮车的时候,被住在附近的船主李某发现,李某走进去一看,其中一个电瓶很像他的渔船上的!顿时喊上亲朋把三人拉住,然后叫小儿子去渔船上看。得知那电瓶果真是他的,随即立马报警!
   
在法院的判决中
,鲍某无视国法,明知是他人盗窃的赃物仍予以收购、转卖,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为期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罚款2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