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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售卖购物卡会怎么样呢
2013/4/15 16:00:17

不记名购物卡近年来已成为公款消费和变相行贿的“重灾区”。为此去年5月底,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购卡金额1万元以上必须“实名制”。规定实施已一年有余,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港城仍有部分商超钻政策空子,不按照规定实名制售卖购物卡。

部分商超

没严格执行规定

连日来,记者在佳世客调查了解到,购物卡实名制形同虚设。虽然工作人员对规定非常了解,但当记者以“公司有10万左右现金因不能入账,要办成不同面值的购物卡,而且不想实名登记”为由询问是否能操作时,工作人员经过和上层请示后,答复记者,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并让记者和他们领导见面办理。之后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按规定他们理应是实名登记的。

记者又调查了港城另外几家商场超市,一些超市虽然按照规定执行,却钻空子规避政策。以“不记名预付卡的面额限1000元及以下,购卡一万以上,须实名登记”这条规定为例,商场超市选择“化整为零”,将面值大部分降低到1000元以下,设置200元、300元等不同面值。

大润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次性购买10张1000元面值的购物卡,需要实名登记,但是如果分三次购买,就不需要实名登记。

银座商城莱山店虽然按照规定,实名登记售卖购物卡,但对于“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这条规定并没有要求,现金仍可以购买。

实名制细则

有望年底出台

此外,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商场超市的工作人员即使知道七部委联合规定的“实名制”,也不清楚具体由哪家部门监督检查。

该意见涉及部门众多,对于如何监管,确是寥寥数行字,而且较为笼统,在监管上出现了分歧。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虽然要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但由于不是主管部门,能做得很有限。

据了解,单用途预付卡“实名制”细则年底或将出台。例如,对故意化整为零、拆分购卡金额、一天内购买接近1万元数额的不记名预付卡超过3次等行为也将被纳入实名制。对于如何监管和处罚,也将会做出明确规定,有望终止购物卡实名制有名无实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