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
客服中心
在线QQ:
实名制有“名”无“实”
2013/5/2 20:23:09

 

     “购物卡不像现金那么赤裸裸,但披上了一层人情外衣。”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谭启平说,随着中央强调加强作风建设,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行日渐公开透明。但是,购物卡往往可以开成办公用品,不仅使福利变相存在,同时也能成为冲账和避税的工具。

由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实施几多月,但记者实地走访多地发现,实名购卡规定仍然形同虚设。

记者来到西宁市经开区沃尔玛超市团购中心,表示要买15000元购物卡。售卡人员始终未提及实名购卡规定,只在刷卡交易时要求提供一个身份证号。

在南京、沈阳等地一些大型百货商场,工作人员对大额购卡实名登记“可有可无”,甚至有工作人员暗示记者找门口的卡贩子,“他们有很多身份证,你买多少都行!”

更令人担心的是,近期一种电子购物卡在网上热销,只需账号、密码就可进行消费,支付手续费还能把金额转入支付宝[微博]、,让变得异常容易。

记者拨通奥斯卡购物网站的客服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制作大面值的购物卡。这家专业销售电子购物卡的网站客服人员表示,任意面值的购物卡都能制作并且不需要实名信息登记,可以开服务费或培训费,并随即为记者转接了销售人员的电话。

面对记者“购物卡作为单位福利发放,能否增加一些指定的超市、商场等消费场所”等要求,销售人员直接表示,“花3%的手续费可以转充支付宝,5%的手续费可以转充。”

业内人士透露,购物卡实名制有“名”无“实”,主要是利益驱使助长不正之风。购物卡市场每年产生的巨额现金流相当于一笔巨大的“沉淀资金”,这些数亿元以上的资金,对商户是一大笔“无息”,经营操作空间巨大。“如果拿去做投资,出现投资失误、资金亏损等情况,购卡人的权益将无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