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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脑回收店老板收脏货被捕
2013/5/3 14:36:49

    一电脑店老板明知他人出售的二手电脑来历不明,贪图便宜予以收购,近日,该男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32岁的李言(化名)在西宁市经营着一家电脑店,主要经营范围是维修、销售电脑及
电脑回收业务。2012926日下午,2名男子来到李言的店里,掏出一本粉红色的sony上网本(经鉴定为仿sony的山寨本),请李言帮他们重装系统。2名男子一边等待装机,一边询问着这本上网本性能如何这本上网本值多少钱等与这本上网本有关的问题,待系统重装完毕后,二人抱着上网本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没想走后不到2个钟头,2名男子又折返李言的电脑店。他们掏出之前帮他们重装系统的那本上网本,声称急需用钱,询问李言是否想购买这本上网本,并让李言自己开个价。因为这是一台山寨的上网本,李言随口报价300,并要求这两名男子提供购买以证明该本上网本来源的合法性,但两名男子却称已经遗失,李言左思右想,在贪小便宜的念头作用之下还是以300元的价钱收下了这台来历不明的山寨上网本。

 
2012929,这两名男子再次走进李言的电脑店,这回他们带来的是一本三星笔记本电脑和一本宏基笔记本电脑。他们同样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李言兜售手头的两本笔记本电脑,并让李言开个价。李言在对方无法提供有效购买,不能证明所持有的笔记本电脑来源合法,且未对兜售者的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予以登记的情况下,1100元和1300元的价格分别买下了这两本笔记本电脑,并于102日将其中的三星笔记本电脑以165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650元。

 
2012105,警方接到群众的报案,称有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某电脑店低价出售来历不明的二手电脑。警方迅速出动,在该电脑店当场抓获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陈小全和玉大蒙。经审讯,陈、玉二人均供述了自20129月中旬开始在西宁市市区内实施入室盗窃,盗得电脑主机、手提电脑、手表等物品一批,并将盗窃所得的三台手提电脑贩卖到李言的犯罪事实。警方根据陈、玉二人的供述,106日依法传唤李言,并在李言的电脑店内缴获三星手提电脑一台,SONY手提电脑一台,追缴宏基手提电脑一台。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言明知两名男子形迹可疑,兜售的也都是来历不明的二手电脑,却被蝇头小利蒙蔽了双眼,购买了不该买的老鼠货”,城东区检察院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