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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窗台安全防护措施的分析
2013/6/26 13:52:27

1、外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 0.9m,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m。
2、开启扇洞口下沿的有効防护高度低于0.9m时,开启扇必须防护。
3、固定扇设护栏防护,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碰撞,或碰撞后防止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
4、低窗台附加栏杆应慎重处理。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 0.5m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0m栏杆或栅栏肯定能达到规定的防护高度,有两种情况被认为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是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能站在窗台上眺望,这种情况,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m。第二种情况是窗台太低,成为可踏面。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5、以固定扇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有限制条件。
现在采用低窗台和固定窗的住宅越来越多,但实践证明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爬在窗框上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隔断、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警示、防碰撞设施、玻璃使用安全玻璃等。